玛纳斯县,隶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。位于昌吉回族自治州最西端,天山山脉北坡中段、准噶尔盆地西南缘、玛纳斯河东岸。东以干河子为界与呼图壁县相邻,西与石河子市、塔城地区沙湾县隔玛纳斯河相望,南以天山分水线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分界,北在古尔班通古特沙漠中同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相接,总面积11067平方千米。 2017年,玛纳斯县户籍总人口24.70万人(含六师36938人、八师73210人),辖区38个民族。 截至2021年10月,玛纳斯县下辖7个镇、4个乡、5个团场。 玛纳斯,蒙古语意为巡逻者,因古代玛纳斯河沿岸有巡逻士兵而得名,意寓“英雄”。 清乾隆四十三年(1778),置绥来县。1954年,改绥来县为玛纳斯县。1979年,石河子地区撤销,玛纳斯县复归昌吉回族自治州。 2017年,玛纳斯县地区生产总值169.56亿元,比上年增长4.3%。其中,第一产业增加值50.52亿元(不含一产服务业),第二产业增加值65.42亿元,;第三产业增加值53.62亿元,三次产业结构29.8:38.6:31.6。
发布日期:
2025-03-12 14:07: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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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3-09 12:26: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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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3-09 12:23:5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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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06-08 01:07: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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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06-08 01:07:54
玛纳斯县,位于昌吉回族自治州最西端,天山山脉北坡中段、准噶尔盆地西南缘、玛纳斯河东岸。地处东经85°40′—86°31′32″,北纬43°21′21″—45°20′之间。东以干河子为界与呼图壁县相邻,西与石河子市、塔城地区沙湾县隔玛纳斯河相望,南以天山分水线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分界,北在古尔班通古特沙漠中同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相接。南北最大长度241.7千米,东西最大宽度88.7千米,总面积11067平方千米。 玛纳斯县县政府
玛纳斯县地势南高北低,自东南向西北倾斜。地貌分南部山区、山前冲积平原、北部沙漠三大部分。南部天山山区系依连哈比尔狼山的一段,面积2970平方千米,沟壑纵横,树木丛生,水草丰富,是天然的牧场,可分后山、中山、前山。中部为洪积、冲积平原,面积1176平方千米,地势平坦,热量充足,是玛纳斯县主要农作物种植区。农作物主要有小麦、玉米、水稻、谷子,油菜、甜菜、制酱番茄﹑酿酒葡萄、棉花、油葵和蔬菜、辣椒等。北部沙漠属古尔班通古特大沙漠的一部分,面积5517平方千米,约占全县总面积的二分之一。沙漠形态属固定半固定型,丘间地势平坦,植被稀疏,多为梭梭、红柳、胡杨等小灌木及旱生和超旱生草本植物。
玛纳斯县属中温带大陆性干旱半干旱气候,冬季严寒,夏季酷热,干燥少雨,日照充足,蒸发量大,降水少。年平均气温8.7℃,年总降水量237.7毫米。年总日照时数2569.0小时,年最大积雪深度25厘米,年最大冻土深度75厘米。
发源于天山冰峰的玛纳斯河、塔西河是玛纳斯县各族人民生产、生活的主要水源。
玛纳斯县共分为7个土类、15个亚类,19个土属、83个土种、79个变种。